收到協會邀請,讓我在官網撰文聊聊「舊作新出」以及改編漫畫的事情,所以這次我也想在此多談一些創作者角度的內幕……好吧,其實也沒有什麼「內幕」,就是分享經驗而已。首先想說的是,相關內容我已分別在小說後記、漫畫後記以及即將刊載的出版社訪談中寫過說過不少,這兒我想挑一些不重覆的內容和看法,換言之假如您想了解更多創作花絮,請另找上述的文章讀讀。
我在小說後記提過,《大魔法搜查線》的初稿是在二〇〇八至〇九年間完成,嚴格而言,最初最初的初稿是在〇八年秋天寫好的,雖然它當時已是一個完整的故事,但我不確定它能否稱得上是一部作品——那時候我連〈藍鬍子的密室〉和〈窺伺藍色的藍〉也還沒寫,認真撰寫小說的經驗就只有一篇〈傑克魔豆殺人事件〉,與其說《大魔法搜查線》是「寫小說」不如說是「做實驗」。
客觀而言,《大魔法搜查線》可以說是我首部長篇小說,但情感上我覺得它更像是一個「演習」,是在我搞不清楚小說創作為何物、長短篇性質差異為何、撰寫大綱如何重要等等的盲目時期,單靠一股衝勁(傻勁)去寫完八萬字的故事。這個版本和現在的(甚至是二〇一二年曾出版的)基本劇情相同(「奇幻世界中,主角從王城到邊境城鎮就職,幾天之內遇上連串事件及瘋狂魔法使連續殺人之謎」),但大量細節與設定有差,事後回看,我更察覺那些「細節」起了槓桿作用,就像一道料理加一丁點的鹽,嘗起來的味道卻差天共地。
《大魔法搜查線》的第二稿——我覺得這個才算是初稿——大概是〇九年至一〇年修改出來的。跟第一稿比較的話,最大差異是加上了主角背景(和關連的家族事情)。以推理角度來看,這些修改毫無用途,但這大概就是經驗差別,我當時多寫了好幾部短篇,漸漸理解讀者不單聚焦「推理線」,「小說線」也十分重要。
後來出版了一些中篇後,我跟編輯提起手上有這一部埋在硬碟兩年的作品,於是交給出版社評估,可是中間有點不了了之,再跟進已是八、九個月後(二〇一二年初)。就在編校工作差不多完成之際,出版社提出要求,教我有點措手不及。
「可不可以多寫一個三萬字的短篇放最後,讓我們將書分拆成兩本?」
從商業角度來看,這要求不是不能理解。當時書稿約九萬字,而坊間的華文奇幻輕小說通常只有六萬左右,篇幅多五成,成本增加,售價卻不能提高,分成兩本每本四萬多字又過於單薄,補一個小故事就正好解決這難題。可是從作者角度來看卻冒出兩個麻煩:一、原來的故事已完整,作品在高潮後落幕,本來就是最理想的形式,在故事完結後加一個三萬字的新故事,該如何製造出不輸主菜的甜點?更況這「甜點」分量不輕,是「主菜」篇幅的三分之一;二、假如真的追加一個短篇放最後,上冊結尾就斷在故事六萬字的地方,那正好是某章的中間,如何不影響整體結構去達成這目標?這根本是不可能任務吧。
我想,最理智的答案當然是拒絕,可是我明白商業考量,甚至想假如我是編輯,也可能會提出這要求,更何況對作者來說出兩本書永遠比一本書好——除了收入倍增外,作品觸及讀者的機率也高一倍,對剛離開「新手村」的我(當時剛拿島田獎)來說不失為一個機遇。
在衡量各方利害後,我向出版社提出反建議,字可以加,但不是放最後補小故事,而是增加本身的內容。這個追加的部分,就是現存版本中「往事」的章節。因為這些篇幅插在原有篇章之間,上下冊分割位置的選擇較具彈性,而且我能維持原來的故事架構,確保在劇情高潮後收尾,不至於狗尾續貂,畫蛇添足。
然而好笑的是,很多年後,當我將稿件挖出來重讀一遍打算修整給獨步的編輯時,我想起那個看冰塊……啊,不是,是發現「往事」的篇章比主線故事更有意思,察覺它在我的寫作經驗上如何重要。
首先是經驗差,二〇一二年追加這些篇幅時,我已寫過好幾部中篇和長篇作品,相隔多年重讀更能客觀地看出自己的變化所在;其次是發現假如不是想出這個「折衷」辦法,我不會思考在完整的推理故事中加入第二條敘事線,以「過去」來補強「現在」的情節。
在二〇一二年當刻,我寫作都是以單線作為基本構思,就是典型的本格派推理思維,「謎團→調查→解決」,只要聚焦「現在發生的事情」便足夠了。《遺忘.刑警》雖然也有過去的篇章,但它和《大魔法搜查線》一樣,都是先完成了主線,回頭看才修改,加入描繪往事的副線(當然《遺》的改動是自發性的)。當時唯一挑戰了多線敘事的作品是《魔蟲人間》,但因為那篇的三線敘事是詭計的一環,加上我不將該作當成推理小說來寫,所以我本來沒考慮過有必要在一個推理主線完整的作品中加入另一個視點、描繪往事的副線。《大魔法搜查線》的「灌水」經歷(笑)讓我發現雙線敘事的魅力和伏筆的可塑性等等,結果就是讓我增加了一門「武功」,在應付「敵人」(是指構思作品不是指編輯啦)時有更多選項可用。
以上種種也讓我掌握創作的最大訣竅,就是構思作品的過程。我們回看一下《大魔法搜查線》的修改經過——首先是很「乾」的推理故事,然後修改了細節和角色設定等等,再來就是加入了往事副線,補強了整個故事的圓滿感覺和平衡性。我現在也差不多是以這種步驟去創作,只是以上說的都會在下筆前做好,不會貿然先寫一篇乾巴巴的推理小說出來。先想推理主軸,設計好意外性和邏輯架構,再來思考角色設定,如何讓它們配合詭計演出生動的情節,之後再考慮用哪種敘事角度去講故事,篇章分割多寡,多視點的話該放在哪個角色哪個時期,單一視點的話就得考慮採用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等等。想好一切,寫好大綱,就可以動筆。
以上這些,姑且當成給有興趣寫作的朋友的一點參考。
接下來稍稍談一下漫畫改編的花絮,不過坦白說,我不好意思講太多。漫畫《大魔法搜查線RESET》的確以小說為藍本,推理情節基本上一樣,最大改動為角色設定,主角性別從小說的男生改成女生。這是在討論合作初期的一個無心插柳的結果,漫畫家霖羯老師提議說某角色改變一項基本設定(這改動就是漫畫連載最終回的那個,有看的朋友便會知道),我覺得單單做那個改動會有一些難以預期的讀者反應,之後我建議說不如考慮更大膽的改編,將主角換成女生,並且改用一個我沒能在小說用上的背景設定,最後大家都同意落實。
不過如何演繹這些改動,我沒有插手,現在的成果完全是基於霖羯老師的優秀改編才能。
一方面我是因為懶(爆),所以放手不干涉細節改編,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因為我察覺到原作者插手太多,反而會窒礙漫畫家的創作思維。多年前日本的《電車男》爆紅,拍了電影和電視劇,而最有趣的是,同一個故事改編成三部漫畫作品,每一部基本劇情都相同,但讀者會發現三部的演繹方式、焦點、情感完全不一樣。同樣的食材,交給不同的廚師,會變成出不同的料理,漫畫家就像導演,主導了作品的感覺。
或許有人以為,主角是男性或女性無關痛癢,反正在推理故事裡,偵探的性別與邏輯推理無關——假如是十五年前的我或者會同意,但如今我只有相反的結論,因為讀者並不是只看推理主軸的局外人,大家還會投入角色,嘗試用角色身分來體會劇情。
所以,當《大魔法搜查線》的主角變成女生後,她的背景、個性、思緒、煩惱、意識形態等等,都截然不同,加上上述那個我沒在小說用上的背景設定,小說版和《RESET》的雅迪根本是不同人(所以就是「RESET」嘛)。霖羯老師有徹底投入女性雅迪的角度去思考、塑造情節,比起小說版,角色的個性和人物關係厚重豐富得多,衝突也較強。事實上,我覺得小說版的事件雖然沉重(尤其描寫了連續殺人的往事和審訊),但整體氣氛上是少年漫畫風格的,角色沒有背負,是一種Happy-Go-Lucky式的奇幻推理輕小說氛圍;漫畫卻反過來,雖然有不少逗趣幽默的漫畫式分鏡(小艾美毒舌的一格讓我笑好久),骨子裡卻描繪了不同角色的心靈創傷與包袱,整體情感充沛,重視角色弧線(Character Arc),具備少女漫畫(或中性漫畫)特質。
我想分享關於改編的看法,其實只有一個——請信任合作夥伴。小說家只需要對自己的文字負責,一旦改編,創作者就不是作者本人,而是一個團隊了。正如《【我推的孩子】》動畫第十五集雷田所說,「假設有位天才小說家要涉足漫畫,第一次畫的分鏡稿有可能完美嗎?」,不管原作者能力有多強,在另一個專業裡也不過是外行人而已。意見當然可以提出,但比起說話,更重要的是聆聽。
這次內幕就爆到這兒(咦?),謝謝協會讓我在官網寫亂七八糟的怪東西。希望各位讀者支持華文推理小說之餘,也留意一下推理漫畫,假如您有興趣閱讀《大魔法搜查線》小說(一本完),不妨在讀完後看看漫畫版《大魔法搜查線RESET》(全三期),了解一下改編的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