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內容涉及作品劇情關鍵,請斟酌是否閱讀)

評審成員:
1. 冬陽(會議主持人,以下簡稱冬)
2. 天地無限(以下簡稱天)
3. 謎熊(不克參與,由冬陽代為陳述意見,以下簡稱謎)
4. 路那(以下簡稱路)
5. 李柏青(以下簡稱柏)

記錄:秀霖

文字整理:林融新、寵物先生

討論對象:複選入圍作品(共十二篇,數字為來稿順序編號)
4 惡意火
20 連續殺人研討會
21 禁愛
27 荒唐推理
31 The end of riddle story
32 河神的法則
33 三分之一的殺人
35 末日的笑靨
38 Siri代理人
40 倒帶謀殺以及連環殺人魔的困擾
41 漫長的告白
44 夜之笑顏


冬:解釋一下評審流程。共分三階段,每階段各評審針對各篇投票,以決定「同意」或「不同意」該篇進入下一階段。若同一篇有兩位以上評審同意,該篇就晉級,反之則淘汰。若只有一位評審同意,他可以決定是否要為該篇辯護,或是選擇放棄。第一階段每人可選的篇數不限,二、三階段會開始限制篇數,每階段投票後,請各位對作品提出意見並進行討論,作為下一階段的選擇參考。目標是在三階段內選出入圍決選的作品。

第一階段推選作品(各篇以編號代表之):
冬:4、20、21、31、32、33、35、40、41
天:4、20、21、31、33、35、44
謎:4、20、21、31、33、35、40、41
路:4、20、33、35、40、41
柏:4、20、21、33、40、44

冬:27〈荒唐推理〉無人同意,可直接淘汰;32〈河神的法則〉我自願放棄辯護,因此也淘汰;38〈Siri代理人〉同樣遭淘汰。目前有三篇是五人都同意,但可能只是代表這些作品找不出大缺點,不代表特別勝出,先請評審們對尚未淘汰的作品交換意見。從得票數最少的開始講起。

44〈夜之笑顏〉(同意:天、柏)

路:這篇講的是小女孩遭父性侵案,後頭專注在女孩本身扭曲的心思,與和輔導大哥哥之間的戀情,有日本小說的味道,但文字表現不夠好,讀來有些詭異,無法說服我。這篇要進決選我不會有意見,但個人並不推薦它。

謎(冬陽陳述):故事沉悶,推理性亦不高,視點稍嫌混亂,很多描述有點多餘,人物描寫也不盡理想,較不滿意之處是以「自殺」加「自白」的方式收尾。一般此類結局是兇手自殺後自述犯罪過程,但這篇從頭到尾都不是謀殺案,讓前面的推理變成自說自話。此外遺書的設計也很唐突,一般人自殺未遂後遺書通常會銷毀,藏在地板下三年之久後還被找到,這有些不合理,如果是小女孩自己的遺書還姑且說得過去。最後,整個故事像是記者寫的社會實錄,只能勉強算是推理作品。

冬:我讀這部作品的感覺,是中文有待加強,故事題材可以支撐我讀下去,但只看文字有點卡。佈局太過一廂情願,前頭將敘述放在爸爸或大學生身上,一直沒談論小女孩的心境變化,最後才拉出這麼一筆,會減低說服力。此外,故事沒有定位出明確的偵探角色,一開始我認為大學生是偵探,使得後頭的人物情感投射有些錯亂,小說前頭讀者似乎可以相信某個人,但最後翻盤了,且並沒有提供任何線索讓讀者懷疑或準備,是以整篇作品在推理架構上的掌握度不足。這樣的故事讀完後,會認為作者不怎麼熟悉寫推理小說,進而看出其他的錯誤與破綻。

柏:這篇有個缺點是視角問題,這種有人稱為第四視角,就是作者全知,但視點會跳著寫,不斷變換至每個角色。理論上這篇要創造的效果在於「每個視角內存在的盲點」,每個人都藏了一點線索,例如一開始不寫出父親三年前曾自殺未遂,也沒寫出大學生和小女孩有性行為,這些事情後面才說,是要拿來製造驚奇效果,真相應該是小女孩整個動機。但這方面視角處理不好,使效果減弱不少。優點是故事的架構,小女孩動機很明確,目的是為了賺取理賠金,整個思路脈絡很完整,包括小女孩認為自己是帶來不幸的原因,後來大學生帶她去家裡,大學生家裡很有錢等等。如果我們將大學生和爸爸都視為配角,真正的主角是小女孩,我會覺得故事相當完整,只是表現方式上有缺陷。但整體說來小女孩每一個想法,作出如此行為都有跡可循,這是我覺得較好的部分。

天:相較於其他被淘汰的作品,我覺得這篇表現還算好。它的缺點大家都提過了。在犯罪手法方面,如果從「小女孩執意要加工自殺」這個角度來看,一些缺陷其實還算合理,最大的問題在真相破解不靠推理,而是靠遺書,我認為這點可以再加強。

41〈漫長的告白〉(同意:冬、謎、路)

柏:這篇沒什麼推理成分,花很多篇幅在寫偵探、塑造偵探特色,但都是福爾摩斯式的小推理,真正核心謎底不明顯,就是「告白」。我在閱讀時想這案件會不會以意外收場,結果真的是,本來想是不是有藏什麼東西,看了兩三遍確認只是意外,這樣的安排不會讓我太心服,感覺重點只在最後那個告白。

路:有個地方有點牽強,死者最後如果還有那個力氣撥打號碼,為什麼不叫人家救你。

柏:他花了很多工夫,先是打了那支電話,還響了十秒鐘才切掉,最後將通訊紀錄刪除。可以單獨刪除一個通訊紀錄嗎?

冬:可以,但是電信公司那邊查得到。

柏:那為什麼響十秒呢?我沒有辦法接受。

天:我覺得福爾摩斯式的推理像是山寨版,推理線索都是沒有告知讀者的東西,不然就是有點自圓其說。第一個問題,「死前留言」變成「死前告白」這我是第一次看到,萬一那個對象沒有不在場證明,偵探因此懷疑他不是很麻煩嘛?所以我很好奇這個死前告白是給誰看的,也可以打個電話說我愛你,反正快死了。第二個問題,偵探和表哥似乎相識,他知道很多主角不清楚的細節,可是前文有一段主角標上底線的話,說他們根本不認識,也可能那句是主角耍脾氣開的玩笑,但容易讓讀者誤會。從頭到尾我覺得這是一篇有點怪的作品,所以沒有選它。

路:這一篇我有點難以抉擇,整體算是喜歡的。首先文字流暢,用語也有趣。一些偵探的橋段雖然類似福爾摩斯,畢竟是以經典為範本,我可以理解。就算中間敘事有些跳躍,有一些模仿,或是沒跟讀者講的線索,因為手法不是那麼難懂我還能接受。我無法接受的,是它對死者的行動解釋稍嫌薄弱,不太能讓人信服。我覺得這篇小說有個意圖,作者想寫出一種新的「日常之謎」類型,只是可能沒有想清楚怎麼切入。一開始表哥意外死亡,二人組原本想調查死因有沒有可疑之處,但最後發現死因本身並不奇怪,反而「死者為何要做某件事」有個背後的涵義。當然它不是一個很大的事件,但我覺得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推理成分,以日常推理的觀點去看,是蠻有意思的走向,它跟謀殺那種大事件其實靠得很近,但並不是探究死因,而是附於其上的一個小事件。這篇我想了非常久,最後決定選它。

天:我想到一個問題,萬一沒有手機,他沾著自己的血寫對方名字,寫到一半斷氣,警方看到會怎麼想。今天他是用手機當工具,警察沒辦法妄下結論,才會有後面迂迴的過程。

柏:他有加上520,520就是我愛你,至少不是只用對方的名字,否則會像是在指控凶手。

天:如果沒有手機,這齣死前告白會變得很奇怪。

路:的確因為有手機,謎題才會出現。但一個詭計或謎題的設計,有時就是需要刻意加料,例如島田莊司的《斜屋犯罪》,我們不能說不蓋那個屋子命案就不會發生,況且比起斜屋,手機更貼近現實生活。
冬:我接著路那的話講一些想法。我有將這屆的幾篇作品歸類,這篇我放在「犯罪解謎」類別,的確它有點日常之謎,但我覺得謎團畢竟是反應在「看起來像是謀殺」的前提下,讀者會期待有凶手、有犯罪行為,所以我還是歸類為犯罪解謎。可是這謎團到底是不是死者刻意要被知道、被解開?這又跟傳統的死前留言不同。如果我要讓別人知道但不要一眼被看穿,那就是「死前留言」──死者會因為有凶手,得放出一個不能被凶手看穿的訊息。可是這篇的死者「死前告白」做得那麼迂迴的動機,以及,如何期待有人解開這個謎團,這兩點作者下筆時,似乎並沒有想清楚這是推理小說該去討論的事情。開頭看起來像是不錯的故事,人物也有點趣味,但後面處理謎團的時候,作者一些沒有想清楚的地方暴露出來。跟路那意見比較相近的地方是,相較其他作品,我覺得這篇人物情感的掌握度一開始還不錯,可惜後面沒有發揮,文字算流暢,但錯別字也不少,這些都會讓我評選時感到兩難。下一階段投票我會再想一下,可是以目前這幾篇的狀況,我會先選它進來。

謎(冬陽陳述):本來以為可以看到神探夏律棣發揮推理長才解決謎團,沒想到大失所望,結局整個遜掉,許多資訊都是夏律棣從表哥那裡獲得,使故事有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畢竟前面作者一開始把夏律棣塑造得很神的樣子,讓一開始在教室課堂那段還蠻有趣,相較之下後面就弱了。此外這篇錯字不少,造成閱讀上的障礙。整個故事核心的死前告白有點太過巧合,富國銀行代碼剛好就是蔡小姐電話號碼的前幾碼,這有點硬掰,大大降低了可信度。

31〈The end of riddle story〉(同意:冬、天、謎)

路:文字敘述我有些看不下去,大概有半小時我無法進入故事,卡得很嚴重,到了後半就還好。結局我覺得可以,推理成分普通。但我有個疑問:男女學生去解除爆炸,這是個善良的意圖,為何要如此畏畏縮縮?為什麼不直接跟別人講,請他提供協助就好了,這方面有點牽強。不過我個人喜歡一點,它試圖將時空背景拉長,牽扯到歷史與地方風俗民情上,與台灣在地結合,這點令我激賞。這篇我也陷入猶豫,後來決定不入選的原因在於文字敘述,我覺得要多多加強。
柏:這是篇有趣的故事,主角是一個胡思亂想的男子,該死的18歲大學男生(眾人笑),個性很有趣。但是通篇推理也奠基在他的胡思亂想,基本上從頭到尾都是他一個人在想什麼,太多想當然爾的東西。這點在被淘汰的〈荒唐推理〉與〈河神的法則〉也是類似情況,太過讓角色憑空臆測,缺乏所謂「調查」。而且設計上沒有很特別,我想不透那位犯人女士為什麼要花這麼大功夫,將晶片裝在女生身上。

天:他說要讓號碼顯示1163。

柏:我認為沒有意義。一個63歲的歐巴桑會這麼在意這件事嗎?假設她騎不回來怎麼辦?30公里很長的。從頭到尾我不太能接受這樣的設計,把事情想得這麼複雜,如果設計成純粹是主角妄想會很逗趣好笑,但不是,感覺作者自己也在妄想,這樣是不行的。

路:我猜這篇是不是寫作時間來不及?我覺得他應該是想認真寫,可能一開始想解那個懸案,前面寫的蠻像回事。

冬:投稿順序第31篇,不像是很晚才投。

柏:前面拖太長了,男女主角花了太多篇幅,我讀到女主角放紙條在抽屜,就認為一定是告白。這屆幾篇有不少《那些年》的影子。

路:我覺得是想做幾個小謎團與大的謎團相呼應,但都不是很成功。

天:這篇我覺得寫景、寫情算是較優秀的,剛才也有談到它想對照現在與過去的情感。推理方面我覺得是個問題,除了自以為是,最後的真相是靠當年的一張紙條。我看到前半段覺得不錯,因為它想從歷史考證中著手翻案,但後面推理這邊就不行。之所以選它,是因為寫景、寫情這項優點。

謎(冬陽陳述):從石碑上的文字引發一連串推理,這是整部作品最有趣之處,背景設在風景優美的日月潭,更增添不少浪漫及想像力,再加上主角偵探推理能力實在不怎麼樣(個人蠻喜歡結局主角仍然搞不清楚林同學的告白),故事讀來充滿嘲諷味。缺點是謎團過於單薄,文字不夠洗鍊,錯字也不少。

冬:我想先問大家,這篇名是什麼意思?

柏:感覺跟故事無關。

路:本來看題名還蠻期待的。

冬:Riddle story是像羅生門那類的故事。Riddle有擺盪的意思,故事結尾會浮現幾個讓人搖擺不定的選項,而且篇名有個The end,會讓我覺得「各說各話」的情形在最後必須明確突顯出來。像是最有名的 riddle story──男子被迫從兩扇門中選擇,一扇打開是老虎會被吃掉,一扇打開是美女得跟她結婚,公主知道哪扇門是老虎,哪扇門是美女,男子就向公主求救,但公主喜歡男子,是要他去跟別人結婚,還是要他去死?這就是一個兩難。我對這篇和riddle story的相關性打一個問號。另外,我覺得它運用地方特色的描寫不錯,有旅情推理的趣味,不過看了看,發現故事分了三個區塊,首先是主角的小學時代,然後是自行車賽,跟老縣長的部分,這三者的結合度有點糟,使得故事鬆散,有故弄玄虛的感覺。只能說主角是從有限的線索去想像,而不是推理。我將這篇選進的原因,就像柏青剛剛說的,角色給讀者的感覺還不壞。但以好的推理小說而言,這篇有待加強。

40〈倒帶謀殺以及連環殺人魔的困擾〉(同意:冬、謎、路、柏)

天:我有兩點問題。第一個問題,只是為了鋪陳最後謎底,中間沒有其他安排,有必要整篇都用「倒著敘述」的方式嗎?有點影響閱讀節奏。第二個問題,真相方面安排了第二組雙胞胎,用途只是造成殺人魔的困擾,而不是可以藉此偵破案件或找到什麼證據,力道不是很夠。

路:這篇內容和形式都很有趣。我們常說推理小說是一個「倒敘」的文學,指的是故事一開始呈現事件結尾,而偵查的過程則是還原事件原貌,可是這篇和一般小說使用的「倒敘」技法,即文字意義上的「倒過來敘述」較接近,但小說本身仍保有推理小說的倒敘特質(讓讀者去重建事件原貌),就形式來說相當有趣。只是沒有讓殺人魔也揭開真相,我覺得有點可惜,如果前面能插一段殺人魔發現真相的描述,最後也讓讀者明白真相的話,會是個非常巧妙、均衡的安排。但作者可以處理到這個程度已經很不錯,因為在回溯謀殺的過程裡,會讓讀者意識到死者是怎麼死的,進而揭示「殺錯人」這沒有明說的劇情,這點我覺得做得很好,我會推薦它。

柏:我覺得這篇算非常不錯的。先講缺點,就是沒有說明為什麼女雙胞胎要一直殺人,這很可惜,事實上只要簡單交代就好。其他方面來看,人物設計、故事都相當有趣,雖然是頗血腥的故事,但是以遊樂園為舞台,用輕鬆諧謔的調性包裝血腥的東西,這就不錯。另外像是路那講的倒敘節奏,每一節倒回來銜接得都很好,每次回歸也會補齊前段留下的洞,看下來感覺不錯,但是「殺錯人」這部分我覺得效果稍弱,如果只是看到網路尋人就連結到「第二對雙胞胎」的設計,好像弱了一點,可以再更好。但做到這樣已經很好了。

冬:殺人魔姐妹為什麼要殺小男孩?

路:為了拿回手機,而且懷疑哥哥有看到她們下手。只是小男孩之後換了人,哥哥偷走手機後,跟弟弟交換身分,所以被殺的是弟弟,殺人魔姐妹拿回手機,就以為自己殺的人沒錯。

冬:這點對那對姐妹來講不重要,她們只要拿回手機就對了。

柏:但理論上她們要殺的是目擊者,被殺的是一無所知的弟弟,反而目擊到的哥哥還活著。

冬:其實哥哥最後也沒有出來指證,這件事情只有讀者知道。

路:所以剛才柏青有提到,這篇頭尾都缺了一點點,補上後會更精采。至於其他地方,除了兩人的連續殺人動機外,沒有凸顯手機的重要性,比如說手機裡可能有照片、殺人委託等事物,以突顯「奪回手機」的迫切性,是比較可惜之處。

謎(冬陽陳述):這篇的倒帶式寫法讓這篇讀起來趣味很深,製造出類似倒敘推理的效果,結局的意外性效果非常好,唯一沒有交代的是這對雙胞胎姊妹殺害少女們的動機,以篇幅而言應該可以做到。還有一點,那個撲克牌魔術場景有點多餘,跟故事無關,也完全沒有任何的趣味或謎團。

天:我覺得它有暗示真相。原理就是相似的牌,把它替換成不同的花色。

柏:撲克牌魔術的哏就是:當牌掀起來,原本看到的牌裡面全都沒有。

路:可是小說裡沒有解釋很明確,跟情節的連接不夠強,所以讀完這一段,反而故事會有岔出去的感覺。

冬:我補充自己的想法。一開始我就觀察到這篇先寫終章、再來第六章、第五章……在還沒開始讀之前我有個想法:好像每一篇小說都可以這麼寫,只要拆在合理的地方,就可以反過來了。或是像電影《Memento》,將記憶重新拼湊的方式。既然如此,作者就必須先想好一點:我這麼寫的原因是什麼?也就是倒帶的目的性。關於這點,我覺得這篇作者已經完成三分之二了。例如雙胞胎的趣味、結局的意外性等。讀完後會好奇整個故事還原會變得怎樣,因此我反過來從「第一章」的順序開始讀,結果許多之前沒發現到的部分都會銜接起來,故事來龍去脈變得很清晰,所以倒帶的寫法是有意義的,它提供了閱讀趣味。只是這個趣味感讀到後來有被一些小雜念影響,像剛才提到的動機,作者可以更深入想會比較好。

35〈末日的笑靨〉(同意:冬、天、謎、路)

柏:這篇男性幻想很旺盛。小小年紀就未婚生子,然後還有之前跟你告白過,一個沈佳宜式的女生(許雯婷)會守在你身邊。不過許的推理太想當然爾了,接近臆測的程度,而且那壞女人(曾憶雯)的動機我看不出來,為什麼她要報復?
路:因為主角提到分手,曾認為他移情別戀,被許告白打算在一起。第二節國中時代咖啡廳那段場景,主角已經被許告白了,他們出來是要攤牌的。

柏:可是那個時候,曾就決定要作假懷孕的事情?

路:應該是談判沒有得到好結果,就去廁所作假懷孕。

冬:但談判前就有預謀了。

柏:我就是想問這個。為什麼曾一開始就定好假懷孕的計劃,因為兩人所有後續的行為奠基於「有懷孕」這件事,我才如此在意。當然,不確定曾到底是否懷孕,假懷孕的推理也是許自己想的。

冬:這麼說來,如果主角沒有計劃去偷錢的話就沒事了,曾也沒辦法做什麼,頂多拿一個假的驗孕棒。

柏:所以如果整件事是曾的陰謀,那感覺有點天真,整個思維不是很嚴密。另外,劇情很多描寫放在奇怪的國中生思考上面,大概是這樣。

路:這篇我有選。我認為文字流暢,張力也夠,謎團也可以,主要的缺點在心靈描寫上不夠深刻,無法理解主角為什麼如此行動。故事十年後的背景是現在這個年代,可以回想十年前的國中生因為性教育不開放,身處偏僻的鄉下,缺乏資訊導致主角相信曾講的話而沒去查證(包括墮胎費多少錢,跟引產有何不同,還有驗孕棒用一次耗時多久等資訊),因為這樣陷入曾的計謀,進而偷錢,邏輯上沒有問題,有問題之處在很難同意主角只有這樣的選擇可以走,最後還自己想到去偷班費。許推論的部分我也同意缺乏證據,不過這個東西是說得通。另外國中生的心態寫得還算可以。所以這篇我覺得可以入圍。但我不喜歡題名,有點刻意。

天:這篇我歸類為懸疑小品,覺得蠻好看的,將女性復仇心理刻劃得還不錯。犯罪手法例如偷錢包、放謠言等,比較符合國中生的背景設定,但也因此使得從劇情到詭計方面都沒有特異之處,我選它是因為四平八穩,各方面都有表現到。

謎(冬陽陳述):本作最大的缺點,就是偷錢詭計過於粗糙。講到信封,因為是繳班費裝了不少小鈔,如果以普通千元鈔來講,就會有25張,肯定還會有百元和五百元紙鈔,想必會有相當重量,落入窗外時肯定會發出不小的聲響,教室兩名值日生不可能沒發現。況且林希美就坐在總務後面,從戶外拉信封的曾憶雯更不可能不被看到,下課時間學生應該會很多,再加上總務應該會把錢保管好,不是交由值日生代為看管就是放在別人找不到的地方,不太可能明目張膽的。從推理小說的詭計嚴謹度來看,這部作品是失敗的,不過在犯罪心理的描述和文字運用上,作者倒是處理得不錯。

冬:我也同意謎熊的看法。我將這篇歸類在犯罪懸疑小說,是一個國中生的簡單犯罪,但它多了幾個層次的伏筆安排與收線,故事還算順暢,這是優點。可是有個缺點實在太大──大家看這篇有沒有發現,小說開頭是使用「現在回想過去」的口吻,但現在的主角已經聽過沈的推理,知道曾的陰謀了,為什麼在回想往事時,還是用以往不知情的那個自己,從犯罪時開始講起?他的視角是被重置過的。小說結構應該是先把真相當成主角不知道的資訊,時間順序從十年前開始講起,不應把「現在」擺在前面。

路:第0節的部分不是寫十年前嗎?

柏:第0節是現在。

路:這樣講不通吧?因為主角說:「我的末日便已到來。」似乎是指女朋友懷孕。

冬:是現在那個女朋友,然後他才回想過去的事情。

柏:然後故意接第1節,有點在玩技巧。

冬:我在讀完後回頭想第0節,覺得不對,如果作者只是單純敘述國中時代的那段往事,這很合理,我可以接受。可是前頭加上了「十年後的回顧」,會讓我疑惑:主角回想往事是因為什麼?為何會從現在的女朋友回想到過去的女朋友?是覺得告訴你懷孕的女人都是在騙你嗎?後面處理的東西反而變得詭異了起來,到底作者的意圖在哪裡……講第0節也不對,因為小說最後又出現第0節。

柏:兩個第0節的時點是一樣的,都是指現在,因為它有個關鍵句:「這間咖啡很難喝,十年如一日。」國中時期的主角不會說出「十年如一日」這種話,一定是指自己十年前在這裡喝咖啡,十年後還在這裡喝。

冬:所以我說,從現在回顧過去的時候,為何會從國中懵懵懂懂的時候開始想起。如果看到驗孕棒就想起來的話,那他到底在意哪個女生?或是女生在這種情境下(指懷孕)對他說話的時候,他的心理狀態是什麼?作者自己製造了一個沒有解釋,自己沒有意識到的謎團,就是裡頭的主角為何會這樣子回想。如果結構拆掉,「現在」沒有外包在小說的前後,問題就不存在。

路:同意冬陽的話,我覺得如果把第0節最後一句話:「在世界末日正式降臨前,我的末日便已到來。」把這段話拿掉,就沒什麼問題。這句寫十年前合理,因為國中生懷孕確實會覺得像是世界末日,但若是寫十年後……要結婚的對象懷孕了,又何來「末日」的說法?

21〈禁愛〉(同意:冬、天、謎、柏)

路:這篇我讀很久,覺得文句非常不通順,人稱與時序也相當混亂。它有個敘述性詭計吧?(柏青回答有)我認為敘述性詭計的一個原則是,人稱可以誤導讀者,但不可以造成混亂,這篇就是亂掉了,角色指涉都搞不清楚。中間還出現本名與綽號互相稱呼,我覺得這樣太方便了,不能這樣搞。而且刑案調查,還是會將正式名、慣用名拿出來講,比如說今天有一個藝人死亡,後面一定會括號本名是什麼,不可能有個通用名大家都這麼稱呼,卻有某些人不曉得的狀況存在。敘述性詭計一般是想做出翻盤的效果,我讀完有感到震驚,卻是震驚先前的混亂感是想成就敘述性詭計。這篇因敘述混亂,我沒辦法接受,但另一方面它有運用歷史事件作背景設定,代入時事批評的企圖心值得肯定。

天:這篇複雜度真的很高,我看了三次才明白,因為人際關係複雜,還有錯誤的名字與綽號,第三人稱的劇情與第一人稱手記,它的可讀性較差。另外我覺得詭計方面不太合理,自己撞車子是為了看後面一眼,這目的很難說服別人。

路:幽靈車的部分我覺得是刻意弄出來,想成就一個引人注目的謎團,但本身的解釋沒有很清楚,也沒有必要性。
天:對,幽靈車是有趣,但處理得不好。我選它是因為這篇複雜度最高,用到敘述性詭計等技法,算是難度加分。

路:我倒認為人物關係沒有那麼複雜,還蠻簡單的。

冬:裡面那個副市長,作者刻意讓他講了個故事,應該是指六四天安門事件,但這段對劇情而言不是很必要。人物之間關係不複雜。背景是在對岸,所以作者想寫一些「官官相護」的黑暗面,礙於篇幅又不能寫太多。

路:也不是很成功,和劇情結合度不高。

天:像六四跟薄谷開來案,這兩部分拿掉我覺得沒關係,佔的劇情比例也不大。

冬:如果真的要深入寫就會變成中篇,而不是短篇小說。

路:引入六四我想是作者要代入時事批評,可是並沒有處理得很好。其實人物關係不複雜,但為什麼大家初讀時會覺得很複雜?我和天地無限都讀了很多次。有一個戲份很重的記者,他在做報導,但也沒有對讀者善盡他「報導」的責任,要讀者自己去看手記──結果加入這位報導者,只是將讀者的閱讀感搞亂。這方面我覺得寫作技巧要加強,如果將前面這些記者、報導都拿掉,這篇會清爽很多。

柏:這篇的作者印象中上一屆也有投稿,上屆那篇也是寫一些中國大陸社會現狀的醜惡,也一樣用了相當複雜的敘事方法──記得是用兩個視角的第二人稱,前後再加上第一人稱,非常、非常複雜,我覺得過於賣弄了。這篇也一樣,有稍微簡單一點,是兩個第一人稱加上第三人稱,還有一組手記。如同大家所言,其實人物不多,關係也簡單,但本身不複雜的東西用太多視角去寫,反而降低可讀性。物理詭計就幽靈車那段多餘了,有點在硬搞,我反而覺得敘述性詭計不錯,對我而言有意外性,算可嘉許的部分。其他的時事敘述我覺得是作者特色,放進去還好,雖然必要性不夠但還算OK,不到扣分的程度。

冬:關於柏青講的敘述性詭計,我有不同的想法。我不認為作者在玩敘述性詭計,而是角色自己隱瞞某些事情(例如副市長同時愛上母女兩人)。它透過不同視點敘述,敘述者沒發現某事,之後某事又透過其他人物講出來,所以產生類似敘述性詭計的閱讀感……只是類似。我所知道的敘述性詭計作品,除了表象謎團之外,不會放太多的推理元素進去,因為故事要做的轉折,已經被敘述性詭計定好了。以折原一的作品來說,讀者會注意它從什麼時候開始欺騙讀者,但他的功力會讓讀者感到很順暢,看不出到底誰在隱瞞,或是任何不自然的描述。這篇我覺得作者如果要寫敘述性詭計的話,可以單純的寫,但它將謎團全部混在一起,就變成只是「事情沒告訴你」的程度,有一些線索,顯然裡頭有個角色是清楚的,只是他沒講。以折原一的功力,他可以讓故事每一個角色毫無任何欺騙、隱瞞,只憑作者的敘事結構而呈現出的敘述性詭計。這篇我當初閱讀,是認定沒有敘述性詭計的。另外,這篇事件初始設定看起來有趣,包括幽靈車這些,可是到後半就削弱許多。我覺得作者有打算寫社會派的企圖,但僅只是企圖而已,能力還需要加強。作者的目的想要在結局營造意外感,但因為前頭的過度隱瞞,反而成為力有未逮的「欺騙」,變得有點四不像,整體而言格局單純點會更好。

路:冬陽說沒有敘述性詭計,我可以理解。我覺得應該是作者想寫,卻沒辦法好好掌握。像是故事裡女警看到蛋糕盒上面卡片的時候,她有說以楊莉的身分寫這樣的祝詞給副市長是很奇怪的事,就代表她知道「楊莉是副市長岳母」,岳母寫那樣的卡片給女婿非常奇怪──這件事小說人物知道,但讀者不知道,是被作者刻意藏起來的。從這個觀點來看,我會認為作者的確想寫敘述性詭計,只是不夠成功。

冬:你說的那個段落,作者應該是想交代一點伏筆,只是欲言又止,處理得不夠順。

路:我讀到那地方會好奇:到底是怎麼樣的身分,會讓女警認為寫這祝詞不適當?那地方有挑起讀者的疑惑,進而感到不自然,這點其實不太符合敘述性詭計的一個指標──應該是要「藏葉於林」的。所以我覺得作者是有意圖,只是處理不好。

謎(冬陽陳述):撇開文筆流暢度與敘事風格不談(這兩項要素使我個人並不喜歡這作品),從詭計面來看,這故事由兩個詭計構成:一個是敘述性詭計,除了有點刻意(作者隱瞞了最主要的年齡,讓我以為萌萌是個小女孩),這部分作者寫得還算可以;但另一個詭計,也就是不可能犯罪就非常失敗。一部車子撞進一家餐廳,車上的人無論再怎麼藏也會被人看見,何況撞擊力這麼大,人藏在座位下沒有任何保護,肯定多少會掛彩,甚至暈眩數十秒,哪有可能從容去廁所換裝,我認為這個詭計根本不合理。如果作者不要太貪心,處理好主要的敘述性詭計,不寫後面的詭計,這部作品會更成功些。

柏:還剩下三篇沒討論,這三篇大家都有選。

冬:這三篇是第一階段大家都同意的,請一個人先提意見,其他人就自己的看法補充就好。

4〈惡意火〉(同意:冬、天、謎、路、柏)

天:這篇我覺得有專業背景,消防員出勤、交接等描寫都不錯,但其他內容例如講男女感情方面,就有點像在填版面。還有一些缺點,像是消防常識可以用寫作技巧呈現,不應該由專業的消防人員互相問答:「你這也不知道,怎麼考上的?」這種寫法不自然。另外在詭計方面,之前「流言終結者」播過在燃燒的油上澆水,火球會往上衝,不會朝四面八方爆開。我有特地去查,現實中類似的新聞大多是二、三度燒傷,很難會因為火球竄出將自己炸死。如果水潑到燃油,火場會鑑識不出我覺得很奇怪。我覺得這詭計有點尷尬,因為現實中並沒有人這樣子當場被炸死,頂多燒成皮肉傷。

路:這樣不是很矛盾嗎?我讀時也認為作者有消防背景,但如果他又寫出不符合科普節目常識的東西,這之間的落差是怎麼回事?

天:所以我覺得很奇怪,它的設計是奠基於一個消防高官居然不知道基本常識而搞砸。「流言終結者」的實驗結果是火球往上衝,不會像這篇敘述是往外爆炸,炸到客廳那裡。

冬:這我可以理解。小說裡有抽油煙機,所以它的空間沒有辦法完全往上,上面的抽油煙機會阻隔火勢。

天:「流言終結者」我記得火球有衝破屋頂,這樣抽油煙機應該不造成影響。我原本猜測作者是從時事取材,但也沒有發現類似新聞。

柏:這篇蠻四平八穩的,有謎題、有偵查,頭尾呼應。要說缺點的話……這篇字數有兩萬六千九,但核心的「謎」太小了,撐不起整個故事。而且從頭到尾作者沒有佈置什麼線索,發生了案件卻沒線索,等於無法調查。因此所有的火場調查都僅是在作可能性推測,最後解決也是用自白。

冬:不算是自白,凶手只是陳述自己殺了人,但沒有說如何殺人,推測出的行凶手法無法被證實。主角只是從動機去推測,猜想可能是死者過去用錯誤的方式救火,而被類似手法殺害。

柏:謎團真的太小了,寫的人如果節奏快速,一樁爆炸案很快就可以跳到結尾,中間沒有什麼東西。當然作者加上不少男女情愫的部分,還有前面的動機,這些花了很多篇幅在寫,還有兩段凶手自白,這部分我認為沒什麼效果,太長了。這篇精簡一點,一萬五千字左右會變得更紮實,當然謎題稍嫌簡單這點還是沒變就是。爆炸案真的不合理,「油類失火不能用水撲滅」我記得國小課本就有寫。

天:問題就在於潑水的動作是消防高官做的。除非作者想要藉這點反諷。
柏:我覺得不是在反諷,小說詭計就是這樣。

路:小說對警消制度、出勤等描述相當深刻,作者應該有相當背景,但是角色對專業知識的掌握度卻令人質疑,這之間就產生矛盾。過去和現在兩個案子的結合還不錯,有前後呼應的效果。至於柏青認為故事鬆散……我想作者是打算同時針對邏輯推理、犯罪心理這兩項去書寫吧,只是我也認同在犯罪心理的刻劃上,作者仍需多加努力。凶手說了這麼多,就只是表達「同事被他害死,所以我殺了他」而已,兩人之間的交情到底有多好,好到可以為他復仇,這點光從故事裡是無法感覺到的。不過,我也認同它是四平八穩之作。

謎(冬陽陳述):這篇是中規中矩的犯罪小說,沒有華麗的詭計、謎團,但對人性的解釋與官僚文化的批判讓人印象深刻。缺點是故事缺乏高潮,人物描寫刻意、不夠自然,老資格消防員竟是年輕消防員的屬下,女兒又碰巧是他同學,這有點奇怪,兩人角色對換還比較有說服力。此外火調人員會問出笨問題,這也不合常理,有歧視女性之嫌。

路:年輕、年長的部分我覺得算合理,台灣應該也有一般組與特考組的分別。跑現場的消防員可能比較資深,但特考組階級升很快,才會有女兒跟長官年紀相仿,且是同學的情況發生。

冬:我補充一下想法。我覺得結構、視點可以不用這麼複雜,有幾段用遺書形式表現,但我看不出這遺書是寫給誰哪個角色看的,或該說,只是寫給讀者看的。然後人物部分,我覺得親和力夠,我不會討厭某個角色,或是不知道這人出來做什麼,只是人物間的互動是有點不自然。還有一點,如果凶手這麼痛恨行凶對象,為何要網開一面,讓他採取正確處理方式就不會死?

路:小說的解釋是「試煉」,測試那個人是否學到教訓。

冬:就算學到教訓,也只是讓自己保命的教訓,無法對他之前的錯誤決策付出代價。凶手的期待是什麼?只要他學到教訓就不用死,這有點怪。凶手的目的是復仇,「試煉」不應該是目的。而且以凶手的手法,就算成功復仇,也可能拖累其他人,造成更大傷亡。如果真的想殺害某人,似乎可以不必採用這麼大費周章,風險也如此高的方式。

20〈連續殺人研討會〉(同意:冬、天、謎、路、柏)

天:除了方便鳥獸人棄屍外,我不太清楚為什麼要選用「獸人」的角色設定。上屆作者也有投稿對吧?解謎方面用了很多物理小詭計,但沒有令人驚歎的表現。這篇也是四平八穩之作,找不到太多亮點討論。

路:獸人特色與行動手法之間,沒有更明顯的連結有些可惜。而「獸人」與「人類」之間的矛盾,也沒有什麼發揮。小說開頭,虎獸人和人類一起破門而入,還嘲笑人類只會自稱腦袋靈活云云,我本來以為這是伏筆,最後會讓人類去破案,藉以表現「被種族歧視的偵探角色」那種反差,結果居然沒有。這樣的話,人類在故事裡也沒有重要位置,為何不將前面這段拿掉,乾脆讓故事完全沒有人類呢?也不妨礙故事進行。其實獸人設定還挺有趣的,只是沒有發揮太多野獸的特性。另外,最後真相的部分和某種擦擦筆有關,前面卻完全沒提到有這種筆,其實這是可以早點告知讀者的,只要前面加幾句話,推理公平性就會大幅提升,我覺得非常可惜。這篇不錯的地方是文句通順,劇情也合理,推理情節處也很穩當,雖然有些地方稍顯幼稚,但整體看來是水準之作,所以我選擇這篇。

柏:獸人設定上屆來稿也出現過,這次讀我覺得還OK,大概作者就是喜歡這麼寫,他應該也有其他作品使用這種設定,我就不會太計較「獸人」的必要性。這篇的問題,我認為在推理論證上。我覺得這篇的邏輯不對。我先挑幾個問題。首先,一開始狼人覺得調查的結果不對,是因為嫌疑人在犯案那三天都沒有去上班,他因為這樣產生疑點。我覺得這很奇怪,犯案那三天沒去上班是很正常的事吧?殺人總會壓力很大,光這疑點就不太符合經驗法則。到後面問題點一直存在,這是一部充滿謊言的推理小說,卻一直沒有把「何者為真」確定下來,後面推理是基於謊言做的。最後破案邏輯是葛里摩斯那個月沒有去借錢……等等,他的推理是?

冬:(以謎熊意見回答)凶手和被害者同樣是牛郎,賺的錢一樣多,凶手還借錢給被害者,照作者的邏輯,凶手沒有因財殺人的動機,而且比被害者還有錢,為什麼凶手要殺人?

柏:這是我挑的問題之一。前面推理一直在幫葛里摩斯洗刷冤屈,最大的論點在於動機,「他不缺錢所以不是兇手」。來稿第21頁(WORD檔案)說道:
「瑟雷利亞告訴我,葛里摩斯從他們剛認識的時候開始,就一直不斷向他借錢去付自己的卡債。不管當期費用到底是多少,瑟雷利亞總是會借給他足以繳清所有費用的錢,而且從來沒有叫他償還過。換句話說,葛里摩斯根本不需要為任何債務煩惱。像他這種擁有金錢支援的人,會在某一天突然覺得自己的錢不夠花,然後犯下強盜殺人的罪行嗎?我想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吧,這也足以證明他確實不是此案的真凶。」
以上是洗刷葛里摩斯嫌疑的論點,就是根據動機。但作者在論證瑟雷利亞是真凶的時候,卻沒說他為何去犯案──例如錢不夠花──它的邏輯是有偏差的。此外,前頭幫葛里摩斯洗刷冤屈時,一直是以瑟雷利亞的證詞,例如說瑟雷利亞一直都有借錢給他等等,但後面卻說瑟雷利亞在說謊。來稿第24頁說道: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講義上就已經有提示了。既然葛里摩斯不是凶手,那麼有一個人的證詞就很明顯是在說謊。他說:『葛里摩斯從案發的那個月開始就沒有再向他借錢,但是手頭卻還是一樣很寬裕。』」
瑟雷利亞在這點說了謊,因為他是凶手。但前面推斷葛里摩斯不是凶手的時候,也是根據瑟雷利亞的證詞,同樣一人的證詞如果被懷疑說謊,進而推斷他是凶手,卻又根據他的發言去證明別人不是凶手,這邏輯就不對了。後來鳥獸人的部分也太過跳躍,全是跳出來的東西。作者上屆作品也有類似情況,就是邏輯上的錯誤。

謎(冬陽陳述):密室的設計頗為牽強,既然是意外死亡,為何要製造成密室?而且「複製鑰匙」也太過便宜行事了,個人讀過的密室推理沒有一篇是用這種手法。此外,既然是連續殺人,第一起命案和其他命案凶手不同,這也讓人不滿。

冬:這屆來稿中,〈連續殺人研討會〉與〈The end of riddle story〉是我覺得篇名與故事最偏離的兩篇。「連續殺人研討會」是主角進入案件的契機,這個契機在獸人的警察世界裡,看似是很重要的事,但進入到故事中我發現,這警察程序是非常呆板的,而且過程缺乏支援,是非常個人主義化的,若是這樣為何需要研討會?

路:我對這點也不太滿意。整個研討會的流程,如果想成一個動畫化的世界就無所謂,但若要認真一點去看,會有許多疑惑。哪兒的研討會會有「教官」?說可以去探查其他人轄區的舊案子,卻又不給你舊檔案?這就是我前面提過的「幼稚」之處。

冬:我在閱讀時有幫作者解釋。我會認為這一定是作者的世界觀,是一個系列中的某個故事。但如果以單篇小說看,這些系列角色的來歷(例如教官可能在前面某幾個案子大顯身手)、人物的關係與研討會等等,這些需要被交代的資訊都沒有去提。雖然因為這樣,乍看之下故事題材、設定很有新鮮感,但讀者被新鮮感騙進來閱讀,後面卻又得不到想要的資訊,這就是作者的問題。

柏:這篇真的蠻可愛的,例如虎獸人看到屍體的時候,全身的毛和尾巴會豎起來,或狼人偵探開心時會搖尾巴,我覺得很適合拍成動畫。

33〈三分之一的殺人〉(同意:冬、天、謎、路、柏)

天:這篇可讀性最高,節奏掌握還不錯,它的犯罪需要大量巧合,只是我覺得也可以說得通。但有些小細節很奇怪,例如學姐拿水果刀、騎重機要去行刺教授,她有記得換裝,卻戴了一頂粉紅色安全帽,這很奇怪。

路:更奇怪的是大家竟然相信監視器上面的顏色。

天:對,監視器是黑白的。點眼藥水那段我覺得OK,有一點推理的意味在。仔細想想,我覺得有些地方還是不合理,但至少讀來蠻通順的。

路:我覺得它就是流暢、完整,戲劇性也頗強,細節是可以處理得更完善。可惜就是結局太倉促了,篇名的提示也太明顯,看到中段就大概就知道後頭會怎麼發展,懸念被破壞掉。巧合的部分,眼藥水那段我反而沒辦法理解,到底怎麼想到這種詭計的?為何會有人開車開到一半想滴眼藥水?

冬:CSI有。

路:可是那應該是要開長途?台灣一般通勤時間通常不超過一小時,台北市到宜蘭也不需要一個小時,這麼短的車程……特別是開山路,怎麼會有人想點眼藥水?這個部分我不太能接受。我認為完全是為了後面可以安排教授迷茫,才會有這種設計,但這設計在小說中並不合理。

柏:這篇如大家所言,至少節奏、完整度是OK的。前面的細節還不錯,看得出作者應該很討厭他的指導老師(眾人大笑)。可是後面它的真相和謎團中間一樣是跳躍的,沒什麼偵查過程,主角參加喪禮後腦袋一拍,凶手就出來了。

天:他有看到學姊的瘀青。

柏:瘀青我知道,但「學長一腳把教授踢下山谷」從哪裡看出來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以為自己是不是漏看什麼。我看了很多次,以為有寫說屍體上有腳印,但是沒有,主角一下子就憑空想出所有細節,這不合理。粉紅色安全帽也非常詭異……學姐想法也太天真了吧,而且,她怎麼知道車子會沒油?

天:應該只是湊巧經過看見。

路:如果寫成三個人聯手會比較合理。(柏:作者就是不想寫聯手,想寫巧合。)可是不寫聯手,三人各自的部分都有牽強的地方。

冬:如果聯手的話,它要告訴或隱瞞讀者什麼?聯手就不能講,真相就不會有被揭露的可能。
路:它選擇不告訴讀者然後這樣做,變成大家的行動只有學長是比較合理的。

冬:也不盡然。

柏:主角的行動很合理,只是比較笨,他做的事情不太可能致死,只是巧合之下就造成了。其實不點眼藥水搞不好也OK,學姊還是可以殺害教授(天:教授是空手道黑帶。),稍嫌不合理但還可以接受。

路:我閱讀時並沒有意識到推理程序很少,原因可能是它花很多篇幅在動機上,當犯罪小說在看。

冬:提一下我的想法。我覺得大家非常仁慈,因為我讀到殺意形成、犯罪手法和警方調查的描述,一開始覺得有趣,可是再往下讀就覺得很普通,甚至有些拙劣。很像八點檔的人物情緒:主角非常憤怒,心頭一把火一直燒,又有一個「不動如山」的學長,就知道這傢伙一定有鬼,教授則是「我非常可惡」那類的典型。小說寫得像八點檔,並沒有讓文字表現更有想像空間,僅是有些白描式的書寫。如果是一篇解謎小說,我可能看它謎團怎麼設計;如果是犯罪小說,那麼大剌剌的寫法我看起來就像「藍色蜘蛛網」那種感覺。

謎(冬陽陳述):懸疑性十足的犯罪小說,作者清楚掌握了「殺意」這項元素,讓讀者也對剽竊他人作品的教授恨之入骨。缺點是通篇錯別字太多,少說有三十幾處。此外案發後警方態度不合情理,知名教授被殺,警方辦案卻似乎頗消極。機車騎士應該不難找,畢竟台灣監視器到處都有,這點也像是作者圖方便,讓裡頭的人不做什麼或沒辦法做什麼。

冬:除了三篇不到兩票的作品之外,大家已經討論過一輪,接下來進入第二階段的投票。大家覺得要選幾篇比較合理?(眾人決定五篇)

第二階段推選作品(各篇以編號代表之):
冬:4、20、21、35、40
天:4、20、21、33、35
謎:4、20、31、33、40
路:20、33、35、40、41
柏:4、21、35、40、44

冬:有四篇得到四票:4〈惡意火〉、20〈連續殺人〉、35〈末日的笑靨〉、40〈倒帶謀殺〉。和第一階段比較,33〈三分之一的殺人〉失去領先地位。若直接裁定〈惡意火〉、〈連續殺人〉、〈末日的笑靨〉、〈倒帶謀殺〉入圍決選,大家覺得如何?

路:我覺得〈三分之一的殺人〉有些可惜。

天:我也認為〈三分之一〉可以納入。

冬:先將只得到一票的刪除,41〈漫長的告白〉、44〈夜之笑顏〉、31〈The end of riddle story〉刪除。剩下三票和四票的作品。三票的是33〈三分之一的殺人〉和21〈禁愛〉這兩篇。剛才路那、天地無限覺得〈三分之一的殺人〉有些可惜,有誰要為〈禁愛〉 拉票? (投給〈禁愛〉的三人都沒有意見)那將〈禁愛〉刪除,剩下五篇。

柏:我想說服大家不要選〈連續殺人〉,這篇有邏輯上的問題。〈連續殺人〉和〈三分之一〉兩篇我都沒選,但〈三分之一〉是平淡一點、邏輯OK,〈連續殺人〉則整個推理邏輯是錯的,所以我沒投它。我會建議刪掉〈連續殺人〉寧選〈三分之一〉。

路:可是〈連續殺人〉在這幾篇裡推理、偵查部分書寫得比較多,就算方向不對,或是本身邏輯有誤,我們可以另寫文章作評論。因為我們選出的入圍作品會出版,對我而言這出版品具有風向球的作用,我擔心如果我們都去選「邏輯沒有大問題,可是缺乏推理程序」的東西,怕下一屆會有很多這種作品出現。

冬:第三階段票選前,我想請各位討論每一篇覺得最大的缺點。例如〈惡意火〉提到詭計的施行度是個問題,〈連續殺人〉是邏輯有誤。先從〈惡意火〉開始吧,除了天地無限提到的詭計施行度外,還有「消防員沒有常識」這點。路那呢?你沒選這篇。

路:因為得捨棄一篇,所以我挑了〈惡意火〉。其實它不是有什麼大問題,只是四平八穩,各方面都還算可以,但跟其他篇比起來較沒那麼有趣。如果從整體平衡性考量,〈惡意火〉入選我覺得OK,畢竟作為風向球,它有兩個很不錯的項目:第一是專業背景知識,雖然可能有些錯誤,但在消防員值勤這點,它寫的和現實頗有連結感,至少我看不出有哪裡不對;第二是犯罪偵查有完整的推論過程。我沒有選它的原因是太平穩了,不是有趣的東西。

冬:再來是〈連續殺人〉。除了剛才柏青提到有邏輯上的問題,還有人覺得它的缺陷在哪裡?

路:我覺得最大就是這個問題。

冬:我還是會在意密室。因為密室、綁架等題材對推理讀者而言是個默契,是會有情感投射的東西。它是寫推理小說必須審慎處理的題材,作者卻讓它以意外死亡作收,且後面發展並沒有因為這樣設計產生逆轉,是故整個密室拿掉也沒關係。密室是前人已經寫過很多的東西,困難且具有門檻,但這篇卻採用這樣的解決方式,有點像是在灌水,如果這篇入圍,我個人不希望帶起這樣的效應。

天:這篇就是塞很多小物理詭計,前人用過的就放在一起。

路:我選這篇的原因是讀來有趣,不看邏輯問題的話,至少它有努力嘗試寫一篇解謎作品,雖然完成度不高就是了。這篇我不看好拿到首獎,但我覺得入圍決選並出版,會對本格創作有一定的鼓勵作用。

冬:接下來是〈三分之一〉。

柏:太平淡,推理太跳躍了,太快直接進結尾,缺乏偵查。

冬:這點我要探討一下,〈三分之一〉因為作者想表達的主題(三人不約而同殺死一人),更讓「偵探」這個角色變得尷尬。原本想殺了教授的主角,納悶為何教授不是因為自己的手法死去,才不得不出來當偵探,是感到意外、好奇之下才去看案件。所以整部作品應該要採一種偵探的好奇角度,寫出對學長、學姊的懷疑等等,但作者又得去隱瞞,不能讓讀者知道老闆的死,這三個研究生都參與其中,所以又讓主角裝迷糊。「缺乏偵查」有很大原因是因為這點。

柏:我會把這篇和〈惡意火〉放在同一個天平上去秤,因為這兩篇最接近。沒有其他花招,沒有特殊設定,照時間順序寫下來,寫現實的背

景,四平八穩的世界。單就這兩篇來看,我認為〈惡意火〉比這篇好,只能取一篇的話我會選〈惡意火〉。

天:不過我覺得〈三分之一〉劇情比〈惡意火〉有趣,很順暢,有張力。

冬:再來討論〈末日的笑靨〉。我代謎熊提一下,我想他沒選這篇,是因為介意詭計實行度。另外我前面提到,敘事順序是反過來的,剛才投票時我忽略這點,因為我認為這個環節作者能改過來,勉強可以說瑕不掩瑜,那只是作者的小失誤,但故事本身的可行度還是有。

路:詭計是很大的缺點,可是如果就詭計不合理來看,〈連續殺人研討會〉和〈末日的笑靨〉是不是狀況又相同?柏青剛才提到〈惡意火〉與〈三分之一〉相近,這兩篇是不是也有類似情形?

冬:就我看到的缺點,〈連續殺人研討會〉裡的邏輯錯誤是和案情判斷有關,〈末日的笑靨〉和作者的寫作架構有關。這兩個相比,如果〈末日的笑靨〉把前後那兩段去掉,就不用去重新解釋故事,重點會在於信封怎麼不見的,怎樣掉包。

路:但它沒有辦法提出一個更好的詭計。另一方面,〈連續殺人研討會〉如果能將邏輯釐清並改寫,可以變成不錯的作品。

冬:但若選了這篇,會讓作者認為這邏輯行得通。

路:這就是我們要指出來的部分,要在評審意見提出來,至於要不要選它入圍是另外一回事。詭計上我個人認為〈連續殺人研討會〉比較有趣,〈末日的笑靨〉則是勝在人物互動和心理轉折,但是詭計對我來說太粗糙了。

柏:我第一階段沒有選〈末日〉是因為我不喜歡角色的思考邏輯,聽了大家意見後,第二階段我投給它。〈末日〉的詭計我反而覺得OK。我覺得以國中生的年齡來看,會去思考那麼誇張的詭計還頗有道理的,很符合現實。劇情提到一開始想用釣魚線,找不到釣魚線改用毛線,這部分很搞笑,毛線怎麼會看不到呢?然後是膠帶,我閱讀時想說將膠帶放在手心不太可行,一定會黏得滿手都是啊。但作者自己也指出這點,我覺得作者在這方面腦筋很清楚,他知道詭計有破綻,只是他寫出來,然後讓「巧合」去成就國中生的異想天開,誤打誤撞便成功了,這麼寫我可以接受。而且這詭計是先讓坐在後面的人看見信封袋,然後瞬間讓它消失,有點類似魔術手法,我覺得這個想法很不錯,只是手法要加強,我來寫的話,會讓信封被放在口袋裡拿走,這樣比較簡單。這篇的詭計就是異想天開,但蠻有趣的。

冬:最後是〈倒帶謀殺〉。

天:〈倒帶謀殺〉只是為了隱藏最後的雙胞胎真相,整篇倒過來寫有影響到我的閱讀節奏,我看不出來有強烈的必要性得這麼寫。

冬:除此之外呢?有其他嚴重缺陷嗎?

柏:就是沒有交代那些少女為何被殺,還有強調被偷手機的重要性。

路:這篇大概是是問題最少的。

柏:這篇的確蠻有趣。

冬:更正一下程序,第三階段我們用刪去法,且不限制票數。投票對象是〈惡意火〉、〈連續殺人〉、〈三分之一〉、〈末日〉、〈倒帶謀殺〉五篇,各位先決定哪幾篇自己不同意入圍決選,在這階段直接打叉。

第三階段刪除作品:
冬:20〈連續殺人研討會〉、33〈三分之一的殺人〉
天:40〈倒帶謀殺以及連環殺人魔的困擾〉
謎:35〈末日的笑靨〉
路:(無刪除對象)
柏:20〈連續殺人研討會〉、33〈三分之一的殺人〉

冬:所以〈惡意火〉沒人刪,〈連續殺人〉有兩人刪除,〈三分之一〉也是兩人,〈末日〉一人,〈倒帶謀殺〉一人。這情況來看,入圍不是三篇就是五篇。如果是三篇,就是4〈惡意火〉、35〈末日的笑靨〉與40〈倒帶謀殺〉。沒有四篇的選擇,因為〈連續殺人〉和〈三分之一〉都是兩票。大家覺得入圍三篇就好嗎?有沒有異議?目前〈惡〉、〈末日〉、〈倒帶〉三篇確定入圍,剩下〈三分之一〉和〈連續殺人〉。

路:如果是這樣,我想刪除〈連續殺人〉,讓〈三分之一〉入圍。

天:可是你剛才不是說〈連續殺人〉比較多現場偵查與論證過程?

路:對,其實我個人比較喜歡那篇。但若要比扣分少,柏青提的邏輯缺陷太過致命,〈三分之一〉就沒什麼好扣分的。

柏:〈連續殺人〉如果入圍,我可以寫一篇很長的文章指出所有錯誤,路那覺得〈三分之一〉可以我就沒問題。唉!獸人故事真是太可惜了,我真的希望它寫好一點,如果邏輯不要出這麼大的包,我還頗喜歡這篇,挺可愛的。

天:它到這個階段才被淘汰,已經很棒了。

冬:那就決定是〈惡意火〉、〈三分之一的殺人〉、〈末日的笑靨〉、〈倒帶謀殺以及連環殺人魔的困擾〉這四篇入圍了。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