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嚴格說起來,〈聽海的聲音〉算是我創作的第一篇推理故事。我之前的作品,不管是小說還是劇本,基本上都只有「真相」,而沒有「謎團」。又或者謎團出現得太晚,沒有辦法當作故事的焦點。這次為了改善這個缺陷,特地在第一節就把命案端了出來,希望能夠有個好的開始。
有了謎團,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埋伏筆,而這也是我認為創作推理小說最花腦力的地方。首先要思考「有什麼伏筆可以埋?」,接著要想「要埋在哪裡?怎麼埋?」。有些線索因為太重要了,還得拆開來分批塞到故事裡面,以免讀者讀起來太突兀,又或者讀過就忘記了。我自己因為急於想把作品完成,常常故事結構都還沒有想得十分完整,就忍不住先動筆了。這麼做的缺點就是,往往寫到一半,想到新的東西,要一直回頭修改,有時候甚至要重寫整個章節,就會懊悔自己為什麼不多花點時間檢視故事架構。像這次XXX跟XX的伏筆,就是我初稿完成後才補進去的。搞得整個故事後來變得有點凌亂。尤其是第一節屍體出現前的那一大堆敘述,硬塞了好多資訊進去,我想我要不是作者,很可能看個兩頁就不想看下去了。
推理小說因為是在挖掘「過去」的真相,所以難免就會提到一些過去的事情。這類的資訊,劇本只能用事件呈現給觀眾,但是寫小說彈性就比較大了,可以用「說」的。〈聽海的聲音〉第三節跟倒數第二節就是在敘述往事,同時也是整篇故事我寫得最痛快、最順暢的地方。第三節我是寫完再看的時候,才發現時間是從「現在」跳到「昨天」,再跳到「十年前」、「三十年前」,然後再跳回「現在」的。我以前其實很不擅長寫這種東西,老想逃避,沒想到這次卻是這兩個地方把故事撐了起來。要是沒有這些往事,整篇小說幾乎就是死的,沒什麼在動,尤其是第四節男女主角坐在餐廳聊案情,基本上就是兩個人一邊吃東西一邊講話,根本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但我也真的是想不到解決的辦法了,這個故事不用女主角的觀點說不下去,而女主角又沒立場去探案,只好出此下策,把讀者該知道的東西一股腦兒都在這裡傾瀉出來。
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在下自言自語的得獎感言,也終於到了尾聲。最後,我想再一次感謝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每年定期舉辦徵文獎比賽,讓華文圈有志從事推理創作的人,有個舞台可以互相交流切磋。另外也想感謝各階段評審的厚愛,讓拙作得以一路撐進決選,最終幸運獲獎。我想我要是參加下一屆的徵文獎,應該就與首獎無緣了。因為我之前校稿的時候,看到準決選評審的評語,覺得得獎希望渺茫,於是又寫了篇小說,打算參加第十四屆的徵文獎。而這個故事──不知不覺我又走回老路了──寫完了我才發覺,好像又是個沒有謎團的偽推理小說(嘆)。